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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部规范公房出售行为

1999-03-11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索研

去年各地继续推进租金改革,促进公房销售。上海、江苏、山东等地把公有住房租金水平提高了50%;北京等一些原来售房进展较慢的省市公有住房出售比例由1997年的30%左右提高到40%以上。全国城镇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基本实现了由标准价向成本价的过渡。

建设部要求,从今年起,现有公有住房的出售原则上实行成本价,并逐步与经济适用型住房价格相衔接。对已按标准价出售的公有住房,各地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,鼓励购房职工在自愿的基础上按成本价补足房价款及利息后,产权归个人所有。建设部强调,各地擅自出台的折扣政策,一律停止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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